大邑企业商标注册要经历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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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企业商标注册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四川隆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1 08:49:43

成都商标注册时提交的商标申请各类书式审查,是商标审查的第一道关口,目前在书式审查环节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会直接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日期不予保留。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书式审查部门共审查各类申请327.4万件(不含异议申请),其中不予受理量为7.4万件,占全年申请量的2.28%。那么怎么才能注册商标时顺利通过商标审查“第1关”呢?

书式审查中不予受理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属于填写错误,有些是因为材料不全,有些是没有仔细阅读填写须知,还有一部分是对书式中某些项目不理解而导致的错误,如果这些小错误直接而导致不予受理,不仅给商标申请人带来困扰,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书式审查的工作压力。

一、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你能够证明其以本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提交的经营范围证明材料应该代理机构公章。

2、商标图样要贴在图样框内正中间,不要太靠近边框,图样与边框间留一点空白。商标图样对比度要适中。

3、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商标应同时提交商标图样的黑白稿1张。纸质申请件应将商标的黑白墨稿直接打印或粘贴在一张空白A4纸的正中间,附在申请文件的最后一页;以颜色组合商标申请注册的,应按照规定在申请书予以声明,并在商标说明栏注明色标及商标的使用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指定颜色的商标不能勾选选项。想了解请点击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及注意事项:

4、申请书上粘贴或打印的商标图样与代理委托书上填写的商标描述必须一致。

5、网上申请中,委托书中必须勾选相应的委托事项。

6、代理机构应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在申请书上签字。

7、如果申请人是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必须填写“外国申请人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编栏等信息;国内申请人则不能填写上述三个栏目。

8、身份证明文件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代理机构应在身份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上加盖公章。

二、其他商标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其他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商标变更、转让、许可、续展、撤三、注销、更正、补发变更、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等,这些申请书的填写除参考中注册申请书是的注意事项外,还应该根据申请的业务类型,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

商标权是成都商标注册人最重要的商标权处置方式。商标注册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全部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比如,即使在汉堡包快餐行业,即使使用的原材料完全相同,但肯德基和华莱士的价格、消费者数量等都有很大的不同。人们选择肯德基品牌比选择食品本身更直观。虽然也有消费者通过卫生质量或食品质量来选择,但品牌具有更直观的价值。一个好的商标更有可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好的商标一般都不愿意转让,但世事难料,我们应该争取机会。一个好的商标有一个好的市场和一部分以前的。以一个好的商标为指导,更有利于消费者在短时间内对你的商品的认可,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出发点和发展前景。注册商标的转让方式如下:

一、合同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签订转让合同进行注册商标的转让。这种方式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二、继承和转让=依法登记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例如:注册商标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的全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合并或者合并时,继承人转移。

三、在公有制国家,由于行政命令的原因而发生的转移通常是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所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引起财产流通的计划和行政命令。例如,国有企业按照行政命令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转让生产,必然导致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在实践中,大量注册商标是通过合同转让的。合同转让注意事项:

(1)注册商标的转让,应当依法办理一定手续,经商标局批准后生效。未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转让注册商标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未经许可转让注册商标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撤销注册商标。

(2)合同生效后,转让人不得将转让的商标用于经批准与转让商标或者商标有效注册区域内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否则将侵犯受让人的商标权。转让人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必须与受让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取得受让人的授权。因此,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将其与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同一受让人。这是为了防止不同的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而产生混淆,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

(3)注册商标的转让,以商标公告之日为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公告。转让后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转让之日起至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止。

(4)合同应有法定的必要条款。商标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地址、签署日期和地点;

二、经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名称、图案、国家、注册号、种类和名称;虽然商标转让的成本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但转让的不仅是商标本身,还有商标本身成熟的企业制度、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这实际上是新手商人的一笔财富。当然,这并不排除有些企业还想拥有自己的商标,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注册商标。不排除这种方式,但更适合财力、人力资源雄厚的企业。

商标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在我们进行相应成都商标注册的时候,我们发现随着商标注册数量的增加,使得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是在不断的降低,那么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都有哪些?

1、商标盲期查询的数据在中国商标网,但是已经成功但未录入的或者正在进行核准的商标是查询不到的。中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如果申请的商标与盲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会被驳回。

2、商标不合格《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若不小心使用了这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也会被驳回。另外一些通用名字、通用品牌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过于简单的,审查员也会认为该商标缺乏一定的标志性,因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3、商标异议商标注册还有异议的风险。申请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审查通过后,会进入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告期也称为异议期。任何人、任何企业如对该商标的申请存在反对意见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程序的结果也会导致商标注册的不确定性。

成都商标注册是一个大的范畴,涉及到商标申请、商标复审、商标复审、商标异议等诸多内容,不同的方面反映了不同时期商标的不同变化。商标的常见类别包括普通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不同类型商标的注册申请要求和材料不同。商标权人必须重视注册商标的使用。普通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企业小版将在以后的文章中介绍给大家。本文中小型版将介绍国内两类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以及这两类商标的四个区别。集体商标是指若干不同所有人共同拥有的某一商标,称为集体商标。

一般来说,集体商标是不允许转让的。我国、美国、大多数西方大陆法系国家、部分东欧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对集体商标的注册都有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有能力监督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组织控制,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用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原材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质量的商标。

区别一:注册主体不同集体商标注册人是具有群体性、集体性特征的组织,如工商组织、协会等。认证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能够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的组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时,法律要求申请人向注册主管机关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说明申请人有能力对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否则,注册将不予批准。

区别二:不同的用户集体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全体成员在办理必要手续后,可以使用集体商标。法律特别规定:非集体成员不得使用集体商标。认证商标注册后,使用人不能成为注册人的成员,法律严格禁止注册人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认证商标(即不能证明自己)。因此,认证商标的使用者只能是注册人以外的组织。这些主体在履行注册人规定的程序后,可以在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中使用认证商标。

区别三,注册的目的不同集体商标申请人注册的目的是为了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点,便于统一广告,便于集团整体声誉的建立,尽快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认证商标的目的是向社会公众证明产品或服务的特定质量,如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等,并承担保证特定质量的责任。

区别四:是否可以转让的法律要求不同由于集体商标与特定主体(协会、团体等)的具体身份密切相关,法律严禁转让集体商标。只要证明商标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就可以产生证明商标转让的法律效力。证明商标转让的条件:受让人可以向商标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能力对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证明商标转让的法律效力,由商标局审查批准并公告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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