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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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的商标

作者:四川隆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1 08:33:56

商标的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标的显著性特征:

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1、利用专利文件本身规避

(1)利用专利文件的背景技术、提出的技术问题以及引证文件进行规避设计:

专利文件的背景技术部分往往会描述一种或多种相关现有技术,并指出它们的不足之处,可以借助于背景技术方案,或通过对背景技术方案进行改进,组合形成新的技术方案来规避侵权专利。这样的专利规避设计利用了专利文件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创造出了不侵犯该专利权的规避设计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对其他涉及的专利构成侵权。

(2)利用专利文件中的具体实施例进行规避设计

一般情况下,专利文件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会提供多种实施方案,然而其权利要求却并不一定会完全概括上述这些具体实施方案,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通过寻找权利要求的概括漏洞,找出可以实现发明目的,却未在权利要求中加以概括保护的实施例或通过对这些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改进,组合形成新的技术方案来规避侵权专利。这种专利规避方式需注意专利权人基于专利布局的考虑可能存在其他侵权的专利申请,要确保已检索完整。

(3)利用禁止反悔原则,借助专利审查相关文件进行规避设计

根据禁止反悔原则,专利权人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限缩性修改或者意见陈述的方式放弃的保护范围,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禁止权利人将已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通过查找专利审查相关文件,获取专利权人放弃的技术方案,这样规避设计就事半功倍了。

2、分析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再设计

(1)減少至少一个该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

分析侵权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减少至少一个技术特征进行规避,以与权利要求不同,根据侵权判定全面覆盖原则,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替换至少一个该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

分析侵权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替换至少一个该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规避,需要注意的是须考虑这种替换是否会构成“等同特征”替换。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须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替换包括要素的替代、组合或拆解方式的改变、部件的调换等,替换部分技术特征,可能构成专利侵权,也可能不构成侵权。替换的特征越多,侵权的可能性越小,反之则越大。这是最常见的规避设计,也是最与专利保护范围接近的规避设计。这种方法技术上的难度相对较大,同时也应当把握好规避设计下限的度的问题。

3、利用自由公知技术进行规避设计

自由公知技术,即该技术已超过专利保护期限,或保护该技术的专利申请已失效或可被无效,则采用这种自由公知技术不会有侵权风险,一般情况下,优先选取国外自由公知技术,但需注意的是采用自由公知技术进行规避设计一般较为落后,不太满足研发需求。

4、利用TRIZ理论进行规避设计

上述3个方向的专利规避方法,只是针对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内容做一些微调,而TRIZ理论的规避解决方案有可能完全避开原专利,产生一种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其优势不言而喻。具体地,可参照下述附图流程进行分析,这种规避方式需要对TRIZ理论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里就不再详细分析了。

以上就是专利规避设计的一些小技巧,知识产权平台提醒大家,企业还需要对专利规避设计的新方案进行专利风险的排查,若发现存在新的专利侵权风险,则需要继续进行新一轮的规避设计工作流程,如此反复,直到新的规避设计方案不存在专利侵权风险为止。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任何疑问,也可免费咨询知识产权平台专利顾问,知识产权平台提供专业的专利规避设计服务,可对您的专利申请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帮助您顺利取得专利授权书。

如果侵权行为中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或者侵权行为涉及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的指定商品并非完全相同,则没有知识产权律师的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打官司怎样请律师?委托律师打官司注意事项:

1.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

2.要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3.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发票。协议中需要明确保密条款以及保密条款的适用范围,以免律师泄露公司的商标机密。

4.授权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殊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5.慎重付款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无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一审官司打输了,律师提出上诉,他不加考虑,一一照办,交了上诉费,再交聘请律师费,一点不心疼。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社交活动费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

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此外,付款后一定要向律师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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