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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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作者:四川隆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0 08:45:53

成都商标注册是一个时间周期长,过程比较麻烦而且很容易出现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重要阶段,而且随着商标法的不断完善,注册商标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导致商标注册困难,只有做好商标的准备工作,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才能减少人为因素的造成的时间延迟和驳回等情况,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才能有备无患。在商标注册之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一、选择商标代理公司的技巧大家在注册商标之前,都想要选择正规的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这样不仅服务好、办理速度快、而且还有保障,自然是选择大型的商标代理公司,而不是选择小公司进行办理,没有任何的保障,其实选择代理公司有可能的话可以实地考擦,比较直观,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公司的规模,了解分公司的数量、以及员工的数量,并从这两个方面可以看出公司的大小,之后在从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解,只有完善的企业架构,才能在各个业务环节中,有着相应的保障,有能力独自完成商标的相关业务。

二、如何选择商标以及商标类别一般商标注册都是自己设计商标或者是将商标的因素和要求等告知代理公司由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商标设计,都是比较正常的,而且商标代理公司都是比较专业的,所以一般不会出现基本错误,而我们自己在设计商标时,一定要突出商标的显著特征,才能够与他人的商标及产品进行区分,为了提高商标的通过率,严禁使用商标禁词,之后用商标查询的方法了解该商标是否已被注册,或者他人先进行注册等情况,在选择商标类别的过程中,需要按照自己的产品进行选择商标类别,或者是商标类别的范围大于产品的范围,这样更有利的保护自己的商标。

三、商标注册资料准备准备商标注册资料一定要齐全,避免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因为商标资料的不齐全而导致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者是延期等,一般对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有所不了解的,都可以咨询。

1、提出撤三+复审

此方式适合用于引证商标申请已经注册满三年的情况。如果引证商标注册已满三年,可以将对方三年来未使用的类别申请撤三,撤掉之后再申请商标复审,拿下自己想要注册的商标!

2、复审+延缓审理

部分引证商标到期未续展期限未满一年的,其他人不得申请该商标,即使申请了也不能通过。此时,做商标法律复审中,被异议、撤三审查等权利是不稳定的。商标复审+延缓审理(9个月+3个月)刚好一年,可以在引证商标无效时,拿下该商标的使用权。

3、复审+重新申请

如果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形式,可以使用此方法。如果商标是因为图案近似被驳回,申请人可以选择性的将图案和文字分开,再进行申请。同时,将近似的部分再进行其他方式复审,获得相应类别的使用权。

4、分割+复审

申请商标的所有类别中,部分类别可以被予以注册时,可先将这部分类别注册下来,获得使用权限。再选择合适的方式对被驳回的类别做复审。

当前,我国的经济活动中,有些不法商人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情形较多,对此类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亦未具体列举,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然而,现实生活中此类商标侵权案件高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如果不将其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仅以民事侵权行为处理,就使得当事人违法成本很低,而注册商标所有人的维权成本增加。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注册商标所有人向法院提起商标维权的民事诉讼,取证、起诉,都将耗费其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必须是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由于此类商标侵权人是使用注册商标的部分内容,与注册商标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类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不作犯罪处理。

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列举。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中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列举和兜底的形式作了相关解释。显然,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行为,不属于前3条列举的情形,最多属于第4条的兜底条款(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的情形。

由于不同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该兜底条款的理解不同,导致适用也不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类侵权行为是否适用该兜底条款时,一般持谨慎态度,难以入罪。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建议对《意见》进行完善,将此类商标侵权行为明确列举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之一。

即将《意见》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由原先的4条增加为5条,前3条的内容和序号不变,新增加的一条作为第4条,表述为: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原第4条兜底条款内容不变,序号相应变更为第5条。

申请人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经批准后,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排除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有时,为了使商标更美观、更易识别,申请人会选择改变原来核准的商标字体,采用更美观的艺术字体。商标注册后,申请人可以更改字体吗?商标注册后,申请人是否可以更改字体?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需要变更商标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可见,商标核准注册后,注册商标的使用严格限于核准的注册商标图案、核准的商品或服务用途等,申请人不得随意改变其注册字体。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时,认定该商标与其他注册商标不相类似;申请人改变商标字体的,商标图案变化较大,很可能造成该商标与该注册商标近似或者同一商标,混淆相关公众判断,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申请人在使用商标时决定改变注册字体的,不得在商标上标注注册标志,否则构成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或者申请人可以再次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字体、图案的变更登记,以取得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商标注册时的字体是手写的,申请人可以在使用时将其改为印刷字体。这样的改动很小,不会改变字体的实质构成,所以这样的行为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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