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机构的优势
作者:四川隆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08 08:28:11
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日渐加深,大众对商标的重要性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来了解下成都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机构的优势:
1、节省费用虽说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支付其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它还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专程去上班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办理,差旅、食宿费起码是一笔必不可少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在注册的各个环节花“冤枉钱”在所难免、假如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小疏漏而被驳回,那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专业流程化服务商标代理机构具有专业的团队,流程化服务提前为您的商标进行查询并给出合理建议,让您避免因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
3、专业丰富的技术经验商标代理机构具有一批资深的商标注册团队,能为你提供专业性的注册意见。
4、一条龙的专业服务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从事商标注册工作多年,具有完善的商标审核标准及注册流程,提供一条龙的专业服务,商标注册从前期商标查询,资料填写,到后期答复意见书等等都需要专业人员办理,且整个流程复杂繁琐,稍不小心,就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的失败,而且,商标从申请到授权大约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如果没有专业人员跟进,可能会因为错过信息也导致商标注册的失败。
以上四个方面是关于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机构的优势,委托代理组织办理商标申请等事宜,不只有助于申请人顺利取得商标专用权。
初创注册公司,需担心的是产品是不是能够真正帮助用户,还有银行账户里资金够不够公司维持运行六个月时间。下面公司注册小编给大家讲讲初创注册公司会犯的基本错误。
一、忽略“六个月法则”如果资金仅够支持六个月运营时间,那此时基本上就站在了悬崖边上。即便有一个不错的公司,自始至终也要牢记一点,那就是至少要提前六个月时间募集资金!
二、创业者过度“自信”需找一个人,他/她不关心您所做的事情,但却可以时刻提醒您,告诉您“你有点儿自信过头了”,至少可以合理地质疑您。
三、小心糟糕的合作伙伴事实上,每个公司都可能遇到不靠谱的合伙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四、招募到糟糕的员工公司注册小编提醒你如果有些事情可以自己搞定,那最好不要招人去干。还有招聘销售人员,创始人自己就是公司第一任销售员,且第一个1000万收入必须要靠创始人自己打拼出来。
五、糟糕的创业者总是担心无用的东西强迫您与客户建立更好的关系,确保公司有稳定的资金流。同时,也会强迫您不断跟踪公司注册资金状况,确保资金耗尽之前把所有产品功能都测试完。
六、糟糕的创业者会盲目选择对抗有时员工会成为您的竞争对手,他们甚至可能会变成您的老板。当他们公司被收购后,他们可能会回来收购您的公司,还有时他们又会回来重新当您的员工。您要和竞争对手互相学习,彼此获得创业灵感。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商标注册成功了,拿到《商标注册证》不就万事大吉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纵观目前的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层出不穷。要拿到我们梦寐以求的商标注册证真是太难了。没有好的用处我们怎么办。那么如何正确有效地使用呢?
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二、许可权:商标权人依法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专有权: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
四、投资权: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五、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六、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
七、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权。
八、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九、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十、商标权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在注册商标上作标记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十一、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十二、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变更的,应当依法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十三、商标权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十四、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申请续展。
十五、商标权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十六、注册商标可以估价和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十七、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十八、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如果每十年更新一次,它就可以存在。标准使用、连续使用,才能发挥其的价值。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这里的代理组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所以,可以代理商标事宜的一般是指取得营业执照(执照的营业范围明确载明商标代理)和经国家商标局备案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标事务所(公司)。
商标代理人主要为委托人代理、查询、咨询、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续展、变更、许可使用、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异议答辩等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有关事务。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是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因为商标专用权(本书中商标专用权等同于商标权)属于私权,所以有关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转让、变更、使用许可等行为都属于民事行为的范畴。
因此有关商标注册、转让、变更、使用许可等均可由企业所在地的商标事务所(公司)代理。当然,企业也可直接到北京国家商标局办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法定职权对商标进行行政管理,但是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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