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标注册和审查的过程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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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标注册和审查的过程比较长

作者:四川隆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2 08:52:06

我想我们在注册商标的路上会问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可以使用我的商标?据估计,最常听到的回答是:当受理通知书下来时,可以在商标的某个位置标注“商标”,表明该商标正在申请注册,但有些后话不说!四川商标注册和审查的过程比较长,已经有一年半的人很多。然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使用商标,特别是不使用商标进行促销时,往往给人的印象是不够规范和专业,大大降低了促销的效果。

那么,在商标申请和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应该怎么做呢?首先,要明确商标需要经过注册和核准,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我国市场上常见的商标注册标志有两种:一种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用R圈出,另一种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用“注”字标出,还有一种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用“TM”字标出。这种情况有时与商标使用国有关。

例如,与中国的“先申请”原则不同,“先使用”原则在美国实行,即商标的使用人受法律保护。为了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美国法律规定必须有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虽然美国实行了登记制度,但“优先使用”仍是申请登记的先决条件。根据“第一次使用”的原则,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未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些正在使用的美国商标标有“商标”时,这些商标就受到了美国商标法的保护。在我国,由于《商标法》贯彻了“先申请”的原则,出于各种目的,一些不太负责任的商标注册机构会告诉企业,“商标”就是注册商标的含义。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标注“商标”使用该商标,但不得标注为注册商标。

很多企业热衷于使用商标,这有利于企业认定注册商标。因此,许多企业刚刚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将注册商标放入其产品的各种包装、合同甚至广告中。众所周知,存在侵权风险,很多企业已经被起诉到法院。一旦法院认定侵权,企业不仅面临赔偿,还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等损失。商标是商标的缩写。我国《商标法》根本没有规定“商标”标志的意义,也没有提及企业取得《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在商标被标注时可以使用申请中的商标。在本案中,使用商标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因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告知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商标申请,并不意味着商标通过了审查。在《商标受理通知书》下面会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未表明申请的商标已被核准注册”,事实上,提醒企业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

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只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但尚未开始审查。也就是说,即使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完全相同,也可以得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在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以对商标进行标识,并使用申请中的商标,是否不可能以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因此,说“注册商标标有商标的,可以使用”是荒谬的。R符号和圆圈中的“注”符号均为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志,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并通过审查,取得了《商标注册证》,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的首字母。注册商标是专有的、排他的、唯一的,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或者授权,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那么,企业能否使用还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商标呢?答案确实可以使用,但存在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与是否标注“商标”无关。(回答)风险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申请商标前不进行检索,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二是虽然已经进行了检索,但检索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检的情况;三是商标局的数据库虽然经过检索,但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的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没有时间进入数据库)。

在窗口期内,有人首先申请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当然,企业在申请注册时使用商标。商标最终可以注册,没有任何问题。但企业也会遇到风险。例如,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前,商标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商标注册失败。此外,企业被起诉或投诉侵犯商标权。它不仅需要补偿他人的损失,而且在企业的早期阶段需要付出大量的投资。建议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确需使用该商标的:

1、 要认真进行商标检索,确保以前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2、 要控制商标申请中的各种包装和宣传投资成本。

商标转让的相关事项有哪些?目前,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庞大的商标申请量的背后,却有大量的商标被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此情形下商标转让的活动逐渐兴起,有效地盘活了闲置商标资源。但是对于平时跟商标打交道不多的企业来说,很容易掉进商标转让的法律陷阱中,商标转让的买卖法律常识也是企业必学的技能之一!今天,注册公司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二、转让商标的注意事项《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人应当将注册商标的类似商品以及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对方;

4、对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5、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6、转让协议公证书或转让申请公证书原件。

四、商标转让的时间以及流程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它的流程如下:(1)申请(2)受理(3)审查(4)公告(5)核发转让证明。

五、商标转让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

2、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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